跳到主要內容區

本校於109年1月至12月並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兼任人事管理員

張貼日期: 2021-01-05 09:37:18 點閱: 375 (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府法訴字第1090468977號函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「業務統計」資訊,應主動公開。

二、本校於109年1月至12月並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