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至 2026-09-28止
張貼日期: 2026-08-24 09:13:52 點閱:11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8月19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50078066號與彰化縣政府115年8月19日府授衛藥字第1150333997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期新興毒品「依托咪酯」(俗稱喪屍煙彈)摻入電子煙彈,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危害甚鉅,更衍生交通事故及公共安全風險。
三、為提升各級學校教職員工、學生及家長對新型態毒品與電子煙之認識,並深化反毒態度,加強法治觀念,
1.電子煙已全面禁止,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品「依托咪酯」。面對毒品應「不毒不回」,拒絕誘惑、堅決反毒拒毒駕,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教育部關心您。
2.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,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;持有電子煙罰3到5萬元,毒駕將吊銷駕照,同車乘客最高罰1萬5千元。拒絕毒害,健康隨行。教育部關心您。
四、法務部因應「依托咪酯類毒品」改列為第一級毒品,宣導影片「拒絕毒品 擁抱未來」網址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144n2yp3_Xg)。
五、健康的人生從正確觀念開始,請遠離毒品、拒絕電子煙,不接受來路不明的藥物,遇到可疑情形應主動尋求師長、家人或相關單位協助。
讓我們攜手打造無毒、健康、安全的生活環境,共同守護自己與家人的未來。
24小時衛生福利部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:0800-770-88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