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更新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「中高級」合格證明書之適用範圍說明1份,詳如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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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務組長
張貼至 2025-10-30止
張貼日期: 2025-10-15 11:32:00
點閱:3
一、 |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00479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因應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1月24日公告「114年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報名」之「中高級」測驗變革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4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41134號函轉知旨揭合格證明書之適用範圍說明,爰本府以114年6月5日府教學字第1140214519號函檢送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『中高級』合格證書之適用範圍說明」,就原住民族語中高級測驗涉及師資培育與教學之適用範圍計有3項,包括: |
三、 |
本次教育部配合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6月27日修正發布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」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,修正第3項適用範圍,增列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明書者,得於國民小學從事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學乙項,餘配合辦法酌作文字修正。 |